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木星灵当中也有些他们称之为烟囱清洁工的灵人,因为他们身穿这种衣服,还有一张沾满煤烟的脸。我蒙允许描述他们是谁,是什么样子。有一个这样的灵人来到我这里,恳求我为他代祷,好叫他能进入天堂。他说,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坏事;他只是责备了他星球上的居民,又补充说,责备后他又教导了他们。他贴近我的胳膊肘下面的左侧,说起话似乎声音哽咽。他有激起同情心的能力;但我只能回答说,我无法给予他任何帮助,因为这种帮助唯独主给予。我也不能代祷,因为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处。但他若配得,可能会有希望。然后,他被送回属于他自己星球的正直灵人;可他们说,他不能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的性质和他们的不一样。然而,因出于强烈的渴望,他再三要求被允许进入天堂,于是被送到这个星球的正直灵人的社群那里。但他们也说,他不能与他们在一起。他在天堂之光中显得发黑,尽管他声称自己不是黑色,而是棕色。
我被告知,他们在被接入那些构成精囊区域的人当中之前,一开始都是这样;因为精子(精液)连同与其融合的液体都积聚在这些囊泡中。这种融合使得精子处在适当条件下,以便它一旦被排出,就从子宫颈的液体中被释放出来,从而有助于实现怀孕,也就是实现使卵子受孕的目的。因此,精液也有一种努力,可以有一种燃烧的渴望,即:抛掉自己,留下精子履行它的功能。类似的事可在这个灵人身上看到。他来到我这里时仍穿着污秽的衣服,又说他燃烧着上天堂的渴望,并且现在开始觉得自己是能上天堂的那种。我蒙允许告诉他说,这或许表明他将很快被接纳。然后,天使叫他脱下他的衣服;他如此急切,以至于很快就脱下来,几乎没有比这更快的了。这描绘了那些在对应于精囊的区域里的人之渴望是何性质。
我被告知,这类灵人在预备上天堂时,就会脱下自己的衣服,穿上闪亮的新衣,并成为天使。他们好比毛毛虫,经历恶劣的阶段后变成蛹,进而变成蝴蝶;这时,它们就换上带有蓝、黄,或金色翅膀的衣裳;然后自由飞在空中,如同在自己的天堂,并庆祝自己的婚姻、产卵,从而确保它们种类的繁衍。同时,它们被指定从各种鲜花的汁液和气味中获得甜蜜可口的食物。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8148.“他带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表在自己秩序中的、支持属于分离之信的虚假的一切和每个教义事物。这从“六百”和“战车”的含义清楚可知:“六百”是指集为一体的信之真理和良善的每一个和一切方面,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仁分离之信的虚假和邪恶的每一个和一切方面(“六百”的这种含义从前面关于数字“六十万”说明可以看出来7973节);“战车”是指信之教义事物,在此是指分离之信的教义事物(参看8146节)。“特选的战车”表示这信的主要教义事物,其余的皆从属于它们。从属或服务于它们的教义事物由接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所提到的“埃及的战车”,就是接着提到的六百来表示。
要知道,此处“法老的军队、百姓”,以及他的“战车、马匹和马兵”所表示的这些虚假尤指那些陷入说服性信仰的人,也就是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所在的教会教义事物是真的,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虚假。和得救之信不同,这种说服性信仰是与生活的邪恶同在的;因为说服性信仰是一种说服,即人们说服自己相信属教会教义的一切都是真的,然而他们如此相信不是为了真理,或生活,甚至不是为了得救(他们几乎不信这一点),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也就是为了获得重要地位、财富和由这些所带来的名声。他们学习教义事物是为了获得这些利益,因而不是为了他们能服务于教会和灵魂的拯救,而是为了服务于他们自己和属他们的人。因此,对他们来说,这些教义事物是真是假都一样,没什么区别。他们对此毫不关心,更不用说去费心探求发现了;因为他们没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无论它们是哪种教义事物,他们都赞同;当赞同它们时,他们就会说服自己说,它们是真的,却想不到虚假能和真理一样被认可或确认(4741, 5033, 6865, 7012, 7680, 7950节)。
这就是说服性信仰的起源。这种信仰因不视邻舍和邻舍的良善,因而不视主为目标,只以自我和世界,也就是重要地位和物质利益为目的,故与生活的邪恶结合,而不是与生活的良善结合。因为信在与这良善结合时,就是得救之信。这种信是由主赐下的,而另一种信则来源于人自己。主所赐下的信存到永远,而另一种则在来世消散,甚至如果他们不能因这信获得什么,在世上就会消散。不过,只要人们能从中得利,他们就会为它而战,如同为天堂本身而战,尽管事实上,他们如此行不是为了那信,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属于信,也就是教义的事物对这些人来说,只是达到目的,也就是获得显赫和富足的手段。在世上,持守这种信的人与持守得救之信的人难以区分,因为他们也出于一种激情说话和讲道;这种激情似乎属于真正的热情,但它是由爱自己爱世界所激发的激情。
他们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尤其所表示的人,在来世,他们会经历这种信的荒凉。当这种信彻底荒凉时,他们就会沉浸于邪恶所生的纯粹虚假,因为那时虚假从恶人身上爆发出来。虚假之所以爆发出来,是因为每种邪恶都伴有自己的虚假;事实上,这二者结合在一起。当这些人置身于其生活的邪恶时,这些虚假就会显现。那时,这邪恶就像一团火,而虚假则像这团火发出的光。这种邪恶和它所产生的虚假,完全不同于其它邪恶和衍生的虚假。它比其它一切邪恶都更可憎,因为它违背信之良善和真理;因此,这种邪恶含有亵渎在里面。亵渎就是承认真理和良善,然而却又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593, 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898, 4289, 4601, 6959, 6963, 69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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